其次,三大糾紛由市調處辦、國土局、林業局、水利局、民政局共同管理。
最後;三大糾紛的特點;
1,量大。
2.涉及的人很多。
3.很難處理。
4.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
三大糾紛的起因:
1,土地政策的調整滯後於經濟制度政策的調整。
2.利益驅動導致“三大糾紛”。
3.法律意識的缺失導致“三大糾紛”。
4.權屬確認不規範,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