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假的規定範圍是直系親屬。目前直系親屬僅限於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是彼此壹脈相承的下壹代親屬。指配偶、父母(公婆、姻親)、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祖父母。國有企業職工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嶽父母、嶽父母。如果去世員工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員工到外地參加葬禮,企業應根據距離遠近給予員工請假。職工喪假、旅遊假期間,企業應當照常支付職工工資。員工途中的差旅費由員工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嫁娶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