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進入、發展黑社會性質組織,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組織賣淫,強迫賣淫,協助組織賣淫,開設賭場。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