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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東育兒假新規

山東育兒假規定如下: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滿三周歲前,每年享受不少於10天的育兒假。這種育兒假是分開休的,不是壹起休的。只要壹年累計休假10天,育兒假期間即視為出勤,用人單位按出勤情況向員工支付工資,員工的福利待遇不變。用人單位拒絕讓勞動者休育兒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說明情況,要求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六條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依照法律和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給予60天產假,配偶享受不少於15天的陪產假。三歲以下嬰兒的父母每人每年將享受不少於10天的育兒假。

在增加的產假、陪產假、育兒假期間,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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