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商店招牌管理條例

商店招牌管理條例

法律解析:為加強便利店霓虹燈、門匾、燈飾的管理,保證小區的整潔美觀和夜景照明設施的完好,營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霓虹燈、門匾、燈飾應當統籌規劃,科學設計,合理布局,內容健康,管理規範,以改善小區居民的生活環境,提高便利店的品位。便利店霓虹燈、門頭牌匾應當按照規劃和標準設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九條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兒童的教科書、教具、練習本、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但公益廣告除外。

  • 上一篇:第三,備案鳥是有標準的。
  • 下一篇:在四川成都可以養熊貓嗎?現在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