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除範圍:60歲以上父母(親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以及孩子已經去世的爺爺奶奶;
(2)扣除標準:
①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獨生子女:可與兄弟姐妹分享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但每人每月分享額不能超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