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創建於1986。30多年來,學院始終堅持全面育人的目標,建立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的人才培養機制,努力做到“六個統壹”,即教與學的統壹、學與用的統壹、用與需的統壹、需與新的統壹、新與實的統壹、實踐與效果的統壹。
現有法學(民商法)、法學(人民調解)、法學(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試點班)3個本科專業,法學理論、憲法與行政法、訴訟法、民商法4個研究生專業,政務、民商法、知識產權法3個研究生專業。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人員結構合理。教師55人,其中高級職稱27人,中級職稱15人。擁有博士學位和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教師27人。學院現設有法制史、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與訴訟法四個教研室,行政法、科技法、立法法、訴訟法、司法改革四個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