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我在鄭州白沙的富士康工作過。我是2014年7月份工傷,鑒定為十級傷殘。截至2015年3月辭職,至今未拿到。

我在鄭州白沙的富士康工作過。我是2014年7月份工傷,鑒定為十級傷殘。截至2015年3月辭職,至今未拿到。

問:我在鄭州白沙富士康工作過。我是2014年7月份工傷,鑒定為十級傷殘。截至2015年3月辭職,至今未領補償金。我該怎麽辦?

答:童軍法律在線咨詢將回答妳的問題。

1,十級傷殘,壹次性傷殘津貼為7個月工資。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

  • 上一篇:汕頭市潮南區法律援助處怎麽樣?
  • 下一篇:我要回答多少頁ppt?請讓我知道。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