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明確規定了政府采購的基本原則、采購方式、采購程序、監督管理等,要求政府采購活動必須公開、公平、公正進行,保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防止腐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是為了規範政府采購,提高政府采購資金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而制定的法律。經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自2002年6月65438日至2002年10月65438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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