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引入少年法庭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少年法庭是專門處理少年犯或16以下兒童的法庭。除殺人罪外,如果行為人是16以下的青少年或兒童(如果沒有16以上的人同時被起訴),案件將由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法庭還有權向年齡在65-438+08歲或以下的少年發出監督和保護令。少年法庭也叫兒童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