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又名楊玉鷗,湖北省京山縣城燕門口鎮人。1994 65438+10月2日,妻子張在宇因精神疾病走失失蹤。張家人懷疑張在宇是被丈夫殺害的。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被原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因行政區劃變更,佘祥林案移送京山縣公安局,由京山縣人民法院和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5年3月28日,妻子張在玉突然從山東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縣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宣告佘祥林無罪。2005年9月2日,佘祥林獲得國家賠償款70余萬元。
然而據報道,他後來的生活似乎很不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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