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論發生什麽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報警。
2.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損失較小(壹般在2000元以下),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無爭議的,應當在記錄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姓名和聯系方式、車輛編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地點後離開現場,並共同簽字,雙方自行協商定損賠償,或者到交通事故快速處理點處理。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事實和原因有爭議的,應當及時報警,由交通警察調查認定。
3.不符合快速處理條件的,駕駛人應當保護現場,設置警示標誌並按規定報警,由交警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後撤離現場,等待交警進壹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