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健康權是壹種人格權。分為生命權和健康權。
生命權是公民作為人的存在和主權作為權利的前提,也是公民行使其他民事權利的基礎。
保護生命不受非法侵犯是公民第壹重要的人權。
健康權,又稱身體健康權,包括身體和精神兩個方面。公民在生命存在期間,必須保持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的正常功能,否則就不能以自己的行動參與民事活動。
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到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保護。
故意或者過失剝奪他人生命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嚴重損害他人健康的行為壹般會受到刑事制裁,並附帶民事賠償;輕傷或者傷害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擴展數據:
參考案例
2018 4月12日18: 54,原告向被告公司平臺發出網上要約,始發於餐廳東南側,目的地為法正街。
某平臺指派被告陳在該平臺登記的鄂fdpx 1號車搭載兩原告。過了壹會兒,陳開車來迎接兩位原告。
原告上車後,被告陳談好價格,要求原告支付現金。二、原告請求支付寶或微信轉賬,但不打算向陳支付現金。
為此,雙方發生爭執和肢體沖突。滴滴公司司機陳某某毆打二原告,致腦震蕩、腦外傷、眼部損傷、多處軟組織損傷。報警後,程楠派出所出警處理,給予被告人陳某某行政處罰。
經雙方調解,陳某某、XXX旅遊公司賠償郝某某、黃各項損失42599.11元。陳某某於2018年9月4日向黃支付賠償金2300元,XXX旅遊公司於2018年6月前向黃支付6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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