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雖然妳姐夫撤訴了,但是妳姐姐可以作為原告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二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法律允許離婚。同樣,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離婚時,法院也會做出判決,支持有財產的夫妻分割。法院壹旦作出判決,對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判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最後,《婚姻法》第二十壹條第二款規定,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父母壹方應負擔另壹方撫養的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壹部或全部。費用的數額和持續時間應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