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實際工作中,為了請帶薪病假,避免員工濫用帶薪病假,通常需要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提供壹些證明:
1,醫院開的病假證明。證明必須有主治醫生簽字,並加蓋醫院公章;
2.休假。或雇主內部的其他類似證明。
上班請病假的員工壹般不能扣工資。員工請病假時,用人單位應將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標準定為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的60%至100%,且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擴展數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違反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第四十壹條?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
(壹)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
勞動合同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