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拒絕執行未到期租約的請求權,應與可證債務同等對待,但金額以三年租金為限——由於該條款提供了壹種新的、更確定的賠償方式,而不是現有的低效、不確定的賠償方式,因此該條款要求不經法律程序不得取得財產。
州法律146授予的贖回沒收抵押品的權利無助於挫敗債務公司的重組計劃,初審法院認定這些公司的次級留置權毫無價值。
147起訴政府的權利起訴政府的權利是憲法保護的優先權,不是財產權。
148如果向行政長官提出的要求被拒,可以提起訴訟,要求退還已繳納的稅款。
149由於行政官員在收稅前錯誤地適用了限制法,退稅請求權沒有實體權利。在這種情況下,議會在收回退稅起訴權時,不能繞過法律程序。
150拒絕補償納稅人的股票處置和根據壹項後來被認為違憲的法律征收的基本稅,並引入新的行政程序來補償這些費用被認為是必要的。
151議會可以在收稅前進行合法授權,它可能通過將這些稅收的征收和收取合法化來消滅要求返還非法收取的稅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