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7天內已退(抵)並的,太原市檢疫登記信息系統黃標,健康碼黃碼,地面進行核酸檢測。實施“7次居家隔離醫學觀察、3次核酸檢測”的控制措施,分別在1、4、7日進行核酸檢測。
3.對返回(到達)並有7天內低風險區居住史者,太原市檢疫登記信息系統進行藍標,返回(到達)並做健康監測後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納入社區管理。未按要求時限和頻率實施核酸檢測黃碼管理,核酸檢測完成後更換綠碼。
4.無疫情縣(市、區)的省外返(抵)並人員,太原檢疫登記信息系統進行綠色標簽、落地核酸檢測,在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流動,3天內完成第二次核酸檢測。
5.對入境人員嚴格執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的控制措施。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1、2、3、5、7天進行核酸檢測。解除集中隔離後,實行點對點閉環管理,進行居家健康監測,居家健康監測第三天進行核酸檢測。
6.對7天內已返回(到達)並合並到疫情發生縣(市、區)但風險等級未調整的,按照低風險地區防控措施進行管理。
7.隔離醫學觀察的管理期限從離開風險區域開始計算,調查時間從當地調整風險等級之日起回溯7天。
8.省內無疫情時,省內人車有序通行。出現異常時,按照省級疫情防控的相應控制政策執行。
9.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10月31日,旅客必須乘坐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飛機、高鐵、火車、跨省長途汽車等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