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確定妳已經盡力聯系了相關的供應商或服務商,要求他們提供所需的投入票。您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或書面信函與他們溝通,並說明您需要這些輸入票證的原因和緊迫性。
如果已經和供應商溝通但還是拿不到進項票,可以考慮以下解決方案:
1.尋求法律援助:咨詢專業律師,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可行的解決方案。他們可以幫助妳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程序,並為妳提供法律咨詢。
2.向稅務機關舉報:向稅務機關舉報未能取得進項票,說明妳已盡力聯系供應商,他們未能提供所需票據。稅務機關可能會為您提供進壹步的指導和解決方案。
3.尋找替代方案:如果無法從特定供應商處獲得投入票,可以考慮與其他供應商合作,獲得相同或相似的產品或服務,獲得他們的投入票。確保與新供應商簽訂合同,並保存所有相關文件以備將來稅務審計。
4.查看財務記錄:確保妳的財務記錄完整準確,包括其他相關的賬單和文件。這樣可以給妳提供更多的證據來證明妳的費用和納稅義務,在沒有進項票的情況下提供更好的解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2004年修訂):
第三章本票第七十六條本票的付款地、出票地等記載事項應當清楚、明確。本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地為付款地。本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地為出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