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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規模扣押的法律基礎

法律主觀性:

第八十四條在下列情況下,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將人交給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壹)正在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二)被通緝;(三)越獄逃跑的;(4)被追求。相關知識:拘留與扣押的區別:《刑事訴訟法》第82條規定了可以先行拘留的7種情形,與第84條規定的任何公民都可以被立即扣押進行公訴、起訴、法律規定的情形不同,但很相似,需要區別對待: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是:1、犯罪預備、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2.被害人或者現場目擊的人指認他犯罪的;3.在住所周圍或住所發現犯罪證據;4.犯罪後自殺未遂、逃跑或者脫逃的;5.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不明身份;7.涉嫌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合夥作案的;這裏還有壹個問題是檢察院可以提前拘留的:1,自殺未遂,作案後潛逃或者脫逃的;2.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除了這兩種情況,其他情況都是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的情況。以上是網上小編的總結。相信妳對相關問題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也可以在線咨詢律師,您會得到更專業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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