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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了委屈用什麽法律?

法律分析:人受了委屈可以用刑法或者治安處罰法,看情況。受了委屈,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不構成犯罪,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告上法庭。也可以先收集證據,起訴維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恢復名譽和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根據具體情況和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也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沒有故意陷害,但是誣告、陷害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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