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形態劃分方法
社會形態這個概念,在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的著作中,多數情況下是指生產關系的總和或生產關系的體系、社會經濟結構,但有時也包括生產力,是指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統壹,即社會生產方式。有時也包括上層建築,是指壹定的經濟基礎和與之相適應的上層建築的統壹。
壹定的社會形態最終是由壹定的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的。生產力是社會形態的重要內容之壹。雖然它不是區分不同社會形態的直接標誌,但卻是確定同壹社會形態下不同國家具體特征的最深刻源泉。不把生產力納入社會形態,就是拋棄了社會形態最根本、最基本的內容,使社會形態失去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