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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作為壹個有法律意識的人,在受到人身侵害時,應該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害者可以先協商調解,無法達成壹致時再通過訴訟維權。根據《民法》相關規定,受害人可以主張包括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交通費、住宿費、因工作誤工費等在內的合理費用。,根據侵權行為的不同嚴重程度。作為受害者,不要急於和對方“和解”。部分受害者可能需要長期治療,如果急於“和解”,後續費用可能要自己承擔。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程序:

1.申請相關司法鑒定;

2.收集相關證據;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可以由相關專業人士起草,也可以自己起草,網頁裏有很多模板可供參考。

(2)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被告人信息難以親自獲取的,可以委托律師查詢。

(3)相關證據。證明可以獲得損害賠償的證據。所謂訴訟時效,就是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時間。如果原告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訴訟,法院將依法審理;原告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間提起訴訟,被告以訴訟時效已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間為由提出抗辯的,原告喪失勝訴的權利,法院將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根據《民法》規定,人身損害賠償起訴至法院的,起訴時效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

我們可以知道,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起算,需要賠償醫療費用、誤工費等人身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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