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法規什麽時候會用到?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法規什麽時候會用到?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它將用於發生傷害,如打架。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飼養動物,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或者讓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它將在被動物傷害的情況下使用。

《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晚婚晚育要鼓勵。”它將用於婚姻登記。

《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到了打官司的時候就會用到。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壹條:“職工因工負傷並經治療致殘且傷情相對穩定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在涉及鑒定的工傷事件中會用到。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壹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會在消費者權益受損的情況下使用。

《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壹條:“行人應當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應當靠路邊行走。”在具體的交通行為中會用到。

《環境保護法》第六條:“壹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汙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生存環境被破壞時會用到。

  • 上一篇:人流的最佳時間是什麽時候?
  • 下一篇:如何登錄找法網查看律師回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