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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登報掛失?

壹、如何在報紙上聲明丟失

1,遺失聲明登報處理方法:

(1)找到當地政府機關報,發布;

(2)報紙上寫明需要證明丟失的證件是本人的;

(3)如果是公開的,需要丟失證件本身的復印件和法人身份證;

(4)到了報社,會給妳壹張表格,按照固定格式填寫遺失信息,也就是報紙聲明的內容;

(5)報紙出版後,可以在報紙上查到相關內容,可以憑報紙到相應的機關單位補辦證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18條。

遺失物自公告拾得之日起壹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第315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如果不知道,要及時發布招聘公告。

第317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要求保管遺失物的費用,也無權要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二、掛失公司公章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企業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親筆書寫並簽署的遺失公章材料;

4、還需出示有效的報紙申報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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