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失聲明登報處理方法:
(1)找到當地政府機關報,發布;
(2)報紙上寫明需要證明丟失的證件是本人的;
(3)如果是公開的,需要丟失證件本身的復印件和法人身份證;
(4)到了報社,會給妳壹張表格,按照固定格式填寫遺失信息,也就是報紙聲明的內容;
(5)報紙出版後,可以在報紙上查到相關內容,可以憑報紙到相應的機關單位補辦證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18條。
遺失物自公告拾得之日起壹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第315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如果不知道,要及時發布招聘公告。
第317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要求保管遺失物的費用,也無權要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二、掛失公司公章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企業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親筆書寫並簽署的遺失公章材料;
4、還需出示有效的報紙申報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