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憲法的規定,中國公民的平等權具有以下含義:
首先,平等權利的主體是全體公民,意味著全體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
其次,平等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國家的基本義務。公民有權要求國家給予平等保護,國家有義務不加歧視地保護每個公民的平等地位。國家不剝奪公民的平等權利,也不允許其他組織和個人侵犯公民的平等權利。
第三,平等權意味著公民享有履行義務的平等權利。平等不能與特權共存,平等不允許歧視。最後,平等權是貫穿公民其他權利的壹項權利,通過其他權利來體現,如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受教育權等。
平等權不僅是我國公民的壹項基本權利,也是我國憲法的壹項基本原則。保護公民的平等權利是憲法的要求。
合理差異有以下具體類型:
(1)因年齡差異而產生的責權利的合理差異。比如,我國憲法規定,年滿18周歲的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就屬於這種類型。
(2)基於人的生理差異的合理差異。比如女性懷孕保障。
(3)基於民族差異的合理差異。例如,中國的法律在政治、經濟和文化領域給予少數民族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