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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三大流派是什麽?

行政法的三大流派:控制權力派、穩定派和管理派。

二、自己的想法和內容:

1.控權派認為行政法調整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關系,其重點是控制行政主體的權力,保護行政相對人的權益不受行政主體濫用行政權力的侵害,從而建立和維護自由、民主、保障人權的法律秩序。

2.平衡論學派認為,行政法應當調整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的關系,應當努力“整體平衡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兼顧公眾和每個人的利益”,從而建立壹種維護民主與效率有機統壹協調的法律秩序。

3.管理學派認為,行政法調整的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關系,其重點是規範行政相對人的行為,保證行政管理的順利進行,從而建立和維護有利於提高管理效率、實現管理任務的法律秩序。

第三,行政法是以行政法和與行政相關的社會關系為研究對象的法律學科。行政法作為壹門獨立的法律學科,主要研究行政法產生和發展的規律,行政法的本質、內容和形式,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國家行政與當事人在這種關系中的地位,並由此確立行政法的原則、原則和理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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