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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好律師,為什麽要講四種理清債務的方法?

1,整理債務,主動聯系。

把妳欠某銀行的信用卡債務全部整理出來,包括分期、利息、違約金等等。整理好之後,自己算算至少可以接受多少期。然後主動聯系銀行的客服,告訴他們願意還款,但是因為某些原因無法壹次性還清,或者是無法承擔目前的債務。所以,現在妳讓銀行內部的工作人員跟妳協商還款,然後坐著等銀行的電話。

2.警惕催收電話。

最後壹個電話是第三方收的,誘導他還錢。這種情況下同意不錄音給錢,利息和罰息都不會少,而且這要麽是申請議付,要麽是催收。所以壹定要錄下來,在錄音中問對方:妳是催收,第三方催收,還是銀行催收,妳的方案是否代表銀行?只要負連帶責任,可以通過記錄本金加利息罰息的方式向銀行投訴!

3.有理有據,依法依規。

接到電話後,首先確定對方是銀行員工,工號等等。那麽說明信用卡額度超過了持卡人的還款能力,持卡人有還款意願。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規定,可以與銀行平等協商。同時,我記得告知對方我目前的特殊情況,但是我很願意還款,但是不能全額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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