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創建於1982,前身為山東法學院,2006年升格為職業學院。是山東省的壹所警察高職院校。2013增加了山東司法行政學院的牌子。實行學歷教育與幹部教育培訓相結合的辦學體制。
其前身山東警察培訓學院創建於1958。是山東省司法廳監獄管理局下屬的山東省勞教幹警學校。2004年更名為山東警察培訓學院。為山東監獄勞教系統培訓了1萬多名人民警察。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創建於1982,前身是山東省司法廳下屬的山東法學院。1985開始招生。更名為山東司法學校,後改為山東法學院。
建校多年來,特別是升格為警察學院以來,學院始終堅持“政治建校、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文化塑校、科學治校”的辦學理念,形成了“法警並舉、文武雙全、培訓提升、入警便利、基層強化、教育培訓、雙軌運行”四大辦學特色。
山東司法行政學院就業前景
司法院校的畢業去向取決於各自的專業,主要是公安機關、司法系統的警察、監獄警察等。,而且還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在公務員崗位上工作。司法專科畢業生也可以根據個人愛好選擇其他相關工作。
法律事務專業培養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輸送具有法律知識、法律咨詢、民事糾紛調解、民事訴訟代理、中小企業法律事務,具有堅定政治信念、良好職業道德、身心素質和警察素質,勝任基層法律事務壹線工作的應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