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 * *區域,物業有管理權和經營權,物業不需要業主同意。除非業主大會批準出租公共* * *面積,否則此事屬於物業公司自己。就妳的質疑影響了業主的正常生活,妳可以向物業投訴。如果物業不改,可以根據相關影響向相關部門投訴,要求相關賠償。比如噪音超標,報警投訴環保局,壹定要找到超標的記錄。物業協商賠償,找街道辦,找法院,要求地區賠償。
目前在裝修過程中改變入戶門朝向的情況並不少見,但放在相鄰關系的語境中觀察,也能帶給我們很多反思。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裏之間應當妥善處理關系,按照便民、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日常生活中的鄰裏關系。* * *空間的使用應以不侵犯他人利益為前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15條
當事人之間就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訂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236條
財產權受到損害或者可能受到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礙或者危險。
第288條
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