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是指故意捏造事實,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方式散布,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損害其名譽的行為。如果別人委屈了自己,導致自己的名譽受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誹謗的法律責任如下:
誹謗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在刑事責任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犯誹謗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民事責任方面,被誹謗人可以要求誹謗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因誹謗造成的精神損害和經濟損失。
綜上所述,如果妳被別人冤枉了,可以按照法律途徑起訴對方誹謗罪。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收集證據證明對方散布的事實是捏造的,誹謗損害了自己的名譽。此外,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46條
誹謗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