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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罰商家以舊換新?

法律分析:商家以舊換新的處罰如下: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2.經營者明知是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法向經營者要求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所受損失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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