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區別如下:
(1)適用範圍不同。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籌集外資的小型企業;
(2)會計科目設置不同。小企業會計準則比企業會計準則少25個壹級科目。
(3)資產清查的處理方式不同。《小企業會計準則》沒有設置待處理的財產損失和溢余項目,《企業會計準則》的資產負債表中已經取消了待處理的資產項目。
2.法律依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完整。
第十三條
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求相關,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評價或預測企業的過去、現在或未來狀況。
二、會計準則有哪些分類?
會計準則的分類包括:
1,基本標準包括。壹般原則,壹般會計原則,要素,會計報表體系
2、具體標準包括。壹般企業會計準則、特殊企業會計準則、財務報表會計準則。按其主體可分為法律規範和民間專業團體制定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