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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網絡主播虛假宣傳,賣梭子蟹被罰4萬。主播違反了哪些規定?

網絡主播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主播不僅違背了誠信原則,還通過誇大不實的言論誤導消費者。如果不是市場監管局及時控制了此事,估計主播會說更多的炒作銷售語言。為了消除影響,該主播已被罰款4萬元。希望這件事能警示更多主播,帶貨無底線。

這件事的細節。

在某直播平臺上,壹位女主播說:我爸爸說得很清楚,只要妳能嫁給我,後面的船都是妳的,壹塊壹塊的,每個箱子只賺妳壹塊。關於主播,當地市場監管局從8月份就註意到了。主播說圖中的船都是自己家的,手裏賣的梭子蟹只賺壹塊錢。通過執法人員的調查,最終確認該女子根本不是梭子蟹的直接經營者,也沒有漁船和捕撈工具。平時只負責帶貨,只要有人下單,市場商家就會發貨,女性通過這種方式從中賺取傭金,不可能每箱只賺壹塊錢。

其實這種消費陷阱和平臺的投放機制有很大關系。很多短視頻平臺都會有聯盟匹配商家,主播和聯盟商家達成合作,官方各司其職,壹個帶貨,壹個帶貨。有些主播可以不處理就把商品賣出去,消費者通過這種方式購買的商品很可能小於價格,最後和商家主播發生糾紛。

因此,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大家,在網上買任何東西,最好選擇旗艦店。如發現虛假宣傳,可及時舉報。關於這種虛假宣傳,在短視的商品平臺上很常見。我建議妳盡量在比較常規的電商平臺買東西。不需要別人說什麽好。主播強烈推薦,就是為了給自己多賺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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