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的上市方式是分拆。分拆上市是指母公司將其在子公司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把子公司的經營與母公司的經營分開。
分拆後,原母公司股東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受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份額,雖然持股比例和絕對股數沒有變化,最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投資收益。
股權轉讓合同又稱股權轉讓協議,是指股權轉讓方和股權受讓方簽訂的合同,約定雙方在股權轉讓中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由於股權轉讓是壹項復雜的法律行為,涉及諸多法律關系,為了避免轉讓方和受讓方之間不必要的糾紛,壹般需要簽訂書面的股權轉讓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因此股權轉讓合同在股權轉讓中具有重要意義。有的地方還要求股權轉讓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或認證,才能作為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依據。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管理辦法》。
第八條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並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準,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第九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行人應持續經營三年以上,但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第十條發行人註冊資本已繳足,發起人或股東出資的資產產權過戶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