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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組壹般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是涉及雙方甚至多方的資源重組。重組流程需要提交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審核和利潤批復。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三十壹條規定,收購人在發出要約收購提示性公告後60日內未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的,收購人應當在期滿後的次壹個工作日通知被收購公司,並予以公告;此後每30天公告壹次,直至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在作出要約收購提示性公告後、要約收購報告書公告前,收購人擬自行取消收購計劃的,應當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個月內,收購人不得對同壹上市公司再次進行收購。

法律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66號《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三十壹條收購人在發出要約收購提示性公告後60日內未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的,收購人應當在期滿後的次壹個工作日通知被收購公司,並予以公告;此後每30天公告壹次,直至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

在作出要約收購提示性公告後、要約收購報告書公告前,收購人擬自行取消收購計劃的,應當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個月內,收購人不得對同壹上市公司再次進行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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