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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條法規規定了設備坑內安裝護欄?

在建築物中安裝圍欄是非常普遍的。我國目前還沒有法律法規,也就是法律沒有禁止安裝圍欄,它已經成為低層業主防盜的壹種手段。

關於是否允許安裝護欄和安裝限制的規定,見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城市居民安全防範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是指直轄市、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市和鎮。本規定所稱住宅安全防範設施,是指附著在住宅樓或者住宅區的防盜門、防盜鎖、防踢板、防護墻、監控報警裝置,以及附著在住宅樓或者住宅區的安全值班室。第四條城市居民住宅的安全防範措施必須具備防撬、防踢、防攀爬、防穿越、防攀爬等安全防範措施。上述規定明確,允許設置圍欄,但必須具有防攀爬、防穿越、防攀爬的功能。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即攀登、穿越、攀爬,則不具備安全防範功能,不符合規定,應重新改正。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規定(2004年7月1日實施)第九條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在房屋窗戶、陽臺安裝護欄時,在同壹居住區、同壹路段兩側或者同壹建築內,應當按照有關護欄設計和安裝規範,采用相同的顏色和樣式。護欄安裝單位應當按照統壹的護欄設計安裝規範進行護欄安裝施工,具體的護欄設計安裝規範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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