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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的人骨折,法醫鑒定為輕傷。打他的人會受到什麽樣的法律懲罰?

壹是經鑒定為輕微的,由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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