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的效力是憲法作為法律規範所發揮的約束力和強制性。由於憲法是我國的母法,是基本法,是影響國家的壹切法律的根本來源,任何法案都不得違反憲法,憲法也對整個國家和人民的生活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憲法有效性的基礎:
1,制憲權的正當性;
2.憲法規定內容的合理性;
3.憲法程序的合法性。
憲法效力的表達:
1,憲法對人的適用;
2.憲法對該地區的影響。
憲法與條約的關系;
1.不同的國家對憲法和條約的關系有不同的規定。比如俄羅斯等國規定條約比憲法更有效,有的國家規定憲法比條約更有效;
2.我國現行憲法文本中沒有關於憲法與條約關系的具體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