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黨組織召集全體黨員會議和村民代表征求意見,形成議案;
2、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通過;
3、鄉鎮黨委和政府審議議案的內容和過程;
4、村民會議、住戶代表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討論和表決情況;
5、限定在村務公開欄;
6.整個決策過程由村民代表監督,由村委會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實施。
據了解,如果“六步決策法”推廣成功,將對推進決策的民主和科學,確保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有明顯的效果。
擴展數據
“六步決策法”的相關應用
壹般來說,六步決策法主要包括:
1,村民自治條例和村規民約的制定和修改;
2、村莊發展規劃、村莊建設規劃及其調整;
3、村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安排;
4.撤村建房;
5、土地調整、流轉、承包經營、征地補償的使用和分配;
6.管理、使用和處置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
7、村集體經濟項目承包方案;
8、村公益事業興辦和籌資計劃及建設合同計劃;
9、各類社會保障資金和政策落實情況;
10,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員及補貼標準;
11、其他涉及群眾利益和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
參考資料:
人民網-寶坻區農村實施“六步決策法”確保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