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會學是研究法律與社會關系的學科,是法學與社會學相結合的產物。法律社會學的結構沒有統壹的安排,因為法律與社會的關系真的是壹個大框架,幾乎所有與法律相關的社會問題都可以放進去。什麽樣的框架合適,完全取決於研究者的學術興趣和註意力中心。
社會法是在完善市場經濟法律體系、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歷史大潮中產生的壹個新的法學範疇和學科。
社會法是最適合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社會法可以在緩和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和諧社會的建立尤其離不開社會法的發展。隨著社會建設、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被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社會法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在傳統法律部門中,民商法和經濟法主要調整壹國的經濟生活,側重於保護公民的民事權利;憲法和行政法主要規範國家的政治生活,保護公民的政治權利。
傳統法律部門對社會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關註程度要低得多。作為與經濟並列的社會領域,它需要法律的調整和保護,而公民政治權利和公民權利以外的權利(可稱為“社會權利”)的保護也需要新的法律部門來保障。社會法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