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定,是高校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簽訂就業協議的書面合同。勞動合同的依據是《勞動合同法》。
2.不同的目的
就業協議主要反映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的情況和意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指勞動者與企業、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3、內容不同
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己,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納入就業計劃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面,更加具體,勞動權利和義務更加明確。
4、時間不同
就業協議是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制定的。
5、時效不同
就業協議僅指學生畢業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書面合同。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應當載明合同條款、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解除等內容。,並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名冊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