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現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是發展市場經濟的基本保障,是解決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社會公正的有效途徑。走法治道路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選擇。
法治與法制的區別;
兩者都強調靜態的法律體系以及將這種靜態的法律體系應用於社會生活的過程。兩者最大的區別是,法制概念不包含價值;法治包含價值內涵,強調人民主權。
法律制度只強調形式意義的內容,而法治既強調形式意義的內容,也強調實質意義的內容。法律制度更強調法律的形式化,強調“依法治國”的制度、程序和運行機制,其重點是法律的效力和社會秩序的穩定。因此,法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礎。
沒有法治,就沒有法治。但另壹方面,僅僅強調法律的形式化並不能揭示法治(尤其是實體法治)更深層次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