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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配套公共建築,經營性公共建築,非經營性公共建築?

配套公共建築(居住區配套公共建築)是指開發商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在居住區用地範圍內建設的各類公共建築和配套商品房。經營性公共建築是收費的公共建築,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共建築。非經營性公共建築僅指不用於經營的公共建築,是相對於經營性公共建築而言的。

經營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以商品或服務的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活動,也就是說,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主要是為了賺錢。

非營利性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無償或只收取少量費用提供服務和功能的項目。是指旨在實現社會和環境目標,向公眾提供產品或服務的非營利性投資項目,包括社會福利項目(如教育項目、醫療衛生保健項目)、環境保護和環境汙染治理項目,以及壹些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如市政項目)。

擴展數據:

配套公共建築壹般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金融、郵電、社區服務、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八類公共建築,但每個居住區的具體建設項目會因居住條件不同而有所不同。

簡單來說,比如房地產開發,除了商品房,還要建設公共建築和市政公共設施。具體是指中心小學、體育館、托兒所、幼兒園、醫院、衛生院、派出所、居委會、文體中心、校舍、液化石油氣站、汙水處理站、轉運站、市場以及各種市政管道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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