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巡回檢查從試點到全面實施有兩個重要因素需要考慮:壹是檢討單純監獄檢查的弊端,二是充分考慮和借鑒巡回監督的功能和優勢。對監獄刑罰執行和監管改造活動進行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人民檢察院組成巡回檢察組,對監獄進行巡回檢察。巡回檢察組成員不得少於三人,進入監獄開展工作不得少於兩人。
巡回檢察組主辦的檢察官壹般是我院主管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檢察官;檢察長、副檢察長參加巡回檢查時,為檢察長、副檢察長。
巡回檢察組主要由本院主管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檢察官組成,下級人民檢察院主管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檢察官也可抽調或安排本院其他業務部門的檢察官參加。
人民網-浙江全面推進監獄巡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