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問題的關鍵是:可以讓執行法官多跑腿多動腦筋,對個人存款采取定向或拉網式的查詢,充分利用現場查詢、凍結、劃撥等強制措施,否則就是辭職。
首先,核實被執行人及其家人的身份。
通過查閱生效法律文書、被執行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相關基層組織和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準確掌握被執行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等。,並進壹步調查了解其職業和收入情況,為查詢個人存款提供堅實的基礎。
第二,申請人(自己)要全力以赴提供線索。
充分發揮妳提供詢問線索的積極性。壹旦信息可靠,請執行人員迅速反應,憑有效證件直接去查詢、凍結、調撥,以免耽誤戰機。也就是說,妳自己需要壹個來源。壹旦對方動了,聽說那裏有錢,馬上要求凍結。
第三,請高管多關照,多跑腿。
法院可以隨意查詢被執行人的個人存款。關鍵是銀行那麽多,高管要壹個個查。這個時候就看妳自己的本事了。可以邀請高管嗎?如果信息可靠,可以對每個儲蓄點進行拉網式查詢,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有存款,可以及時執行。
4.依法查詢被執行人家庭成員名下的存款。
?被執行人雖然是個人,但可以執行家庭所有的財產。為防止被執行人以家庭名義留下現金,可依法要求法院主動查詢其家庭成員存款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