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消費者除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
消費者要求的賠償適用哪部法律,要看消費者的訴求和實際情況。如果商家故意隱瞞商品質量問題,適用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欺詐,可以要求商家支付三倍賠償,最低賠償在500元。如果商家的行為不是故意的,則不適用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