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票據法禁止簽發空白支票。《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八十八條規定:“支票的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際記載的金額。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際存款金額的,為空白支票,禁止簽發空白支票。”
廠家開空頭支票的法律後果也可以分為兩種情況。《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壹條規定:“簽發空白支票或者與其預留簽章不壹致的支票,其目的不是為了騙取貨幣的,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賠償支票金額的2%。”所以,妳公司可以向當地人民銀行舉報某廠的違法行為;同時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廠限期支付貨款,支付貨款利息並支付票面金額2%的賠償金。
如果工廠根本沒有履行付款義務的能力,開空頭支票的目的是為了騙取妳公司的財物,那麽根據《刑法》第壹百九十四條、第二百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項的規定,工廠的行為已經構成金融票據詐騙罪,是單位犯罪。依法應判該廠65438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