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訴訟風險評估主要看證據是否足以保證案件成功;被告的財產狀況,從而保證勝訴後執行能夠到位。二、債務人財產調查立即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狀況。3.準備訴訟材料在法院立案,包括起訴狀的起草,證據的準備,原被告雙方的身份材料的準備。四。(訴前)財產查封起草並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提供債務人財產清單,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等。,以及在提起訴訟之前或之時扣押財產。五、本案經法院審理,獲得成功生效判決。六、申請執行判決勝訴後,申請執行,采用拘留、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登報等手段迫使債務人還款。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16條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債權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清楚、合法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內未提出異議或者未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上一篇:數據分析行業就業前景如何?下一篇:私企的電力設施壹定要無償移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