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第(1)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自考形式法學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學(法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第(1)項要求。
(2)報考前專業為法學(僅限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的法學專業【代碼為?0301]應屆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畢業生均可報考),具有第二法學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學(法學)專業學位。
3.報名工程管理碩士(代碼:125601)中的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以及旅遊管理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滿足第(1)項中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或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達到相當於學士學位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或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
同時,MBA研究生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關於進壹步規範MBA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65 438+06]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參加除法學(非法學)、法學(法學)、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碼:125601)、旅遊管理以外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須符合第(1)項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