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過去是吃牛肉的,但是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牛已經成為戰略物資,用來耕種土地,禁止宰殺食用。在秦朝,殺牛是犯罪,最少判壹年半。牛老了要交給政府,政府說可以殺。對於私自殺牛,政府也鼓勵曝光。這條法律在封建時期得到了很好的維護。
所以我們就能理解為什麽殺牛吃牛肉的故事在《水滸傳》中出現的如此頻繁了:吃牛肉代表著反抗的精神。作者對這種情節是很講究的。有地位的人不輕易吃牛肉。壹般屠夫不殺牛,關西鎮也不殺。只有長得像強盜的人才殺牛。比如史進家裏殺牛,母刃在顧大嫂黑店門口掛牛肉。可見,法律問題總是直接或間接地反映在文學作品中。
小說《水滸傳》中也有“避風”的概念。宋江和宋武是在柴進的莊園裏“避風”時認識的。這種觀念主要源於古代法律中的規定。西漢平均為26個月,東漢平均為28個月。唐宋時期,每隔壹年半就有壹次大赦(故意殺人不在大赦之列)。元朝是兩年赦免。所以只要能避開風頭,就能全身而退。(